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》第六十七条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,我局对下列1名外国人所持居留许可宣布作废,居留许可作废的决定自公告发布第11日起生效。
姓名:STAYACHENKA ALIAKSANDR,男,1980年12月31日出生,白俄罗斯国籍,护照号码:MP4233353,持有我局签发的第09542105号居留许可,有效期至2019年12月05日。
丽水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
2019年01月16日
关于宣布STAYACHENKA ALIAKSANDR所持居留许可作废的通知2019-01-16 16:50 | 来源:办公室 | 发布人:金梦雅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》第六十七条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,我局对下列1名外国人所持居留许可宣布作废,居留许可作废的决定自公告发布第11日起生效。 姓名:STAYACHENKA ALIAKSANDR,男,1980年12月31日出生,白俄罗斯国籍,护照号码:MP4233353,持有我局签发的第09542105号居留许可,有效期至2019年12月05日。 丽水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2019年01月16日 |